本招标项目安徽医科大学附属阜阳医院2025年第一批医用耗材招标项目第六包耳鼻喉头颈外科耗材(项目编号:25AT91036604892)招标人为安徽医科大学附属阜阳医院,资金来自非财政性预算安排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采购清单
使用科室 | 耗材名称 | 规格型号(参考) | 品牌要求(国产或进口) | 耗材用途(耗材材质、规格(长度、直径、组成成分等)、适用范围、适用手术、适用病情等) | 单位(最小包装单位) | |
6 | 耳鼻喉头颈外科 | 一次性使用钻头 | 各规格 | 进口 | 该产品用于耳鼻喉科、头部和颈部手术中切削软硬组织和骨质。 | 个 |
耳鼻喉头颈外科 | 一次性使用刀头 | 各规格 | 进口 | 该产品与电动手术动力设备配合使用,用于鼻科手术、经鼻颅底手术、鼻咽喉部手术中对局部软组织的刨削、骨质的切削 | 个 | |
耳鼻喉头颈外科 | 咽鼓管球囊扩张导管 | 各规格 | 国产 | 适用于狭窄的咽鼓管的扩张。 | 个 | |
耳鼻喉头颈外科 | 手术动力刨削系统(耳科磨头) | 各规格 | 进口 | 该产品用于耳鼻喉外科中的刨削术。 | 个 |
项目预算(最高限价):第六包:131400元/年;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具备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
(5)近三年内(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三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1.3投标人不得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等被限制投标的情形。
3.1.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3.2.1.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2.1.2投标人如为经销(代理)商,须具有与所投产品相对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有效期内);
3.3若投标产品为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投标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若所投标包品目≥15个(3包、4包),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后10工作日内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若未按规定提供有效授权函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若投标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其向相应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完成产品备案的证明材料,若未按规定提供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若投标产品依法应纳入药品管理时,投标产品须具备有效的药品注册证。
3.2.3针对进口产品: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也可由制造商的中国销售公司或产品全国总代理公司或区域代理公司出具,但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出具授权的单位具有相应合法代理身份的有效证明)针对本次项目投标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函);针对国产产品: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两周内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也可由制造商的中国销售公司或产品全国总代理公司或区域代理公司出具,但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出具授权的单位具有相应合法代理身份的有效证明)针对本次项目投标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3.2.4投标人须执行《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及当地相关政策;
3.2.5如所投产品为可单独收费耗材,须提供有效的最新安徽省27位医保结算码;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与评审有关的资料审核,将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负责执行,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2)以上证明文件均须为合法有效。如按照国家规定需要进行年审的证书,证书必须为年审合格的证书。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7月31日,每日09: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云视通讯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0元。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8月1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云视通讯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未在规定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招标人:安徽医科大学附属阜阳医院
地 址:安徽省阜阳市阜合现代产业园区黄山路99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558-2200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