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庐江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智慧监管平台升级项目
3.项目地点:庐江县
4.项目单位:庐江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5.项目概况:为进一步落实“互联网+监管”工作,实现工程项目全过程数字化、智慧化管理,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提高庐江县监管力度,经讨论开展“庐江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智慧监管平台升级项目”项目,进一步提升施工现场现代化管理水平,推动建筑施工行业转型升级,拟采购庐江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智慧监管平台升级项目供应商。
6.采购需求主要内容如下,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1)成交供应商应对原有监管平台基础框架进行升级;
(2)成交供应商应在原有简易框架基础上进行平台定制开发;
(3)成交供应商应集成现有其他各子系统;
(4)项目周期要求:自签订合同后60天至365天,完成基础平台框架的升级、新模块开发、各原有子系统集成。
(5)成交供应商应做好应急预案,避免因系统故障等突发情况造成负面影响;
(6)所有方案及执行最终需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实施等。
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8.项目预算: 150 万元
9.项目类别:采购服务
10.标段(包别)划分:共分1个包。
二、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4月21日17时00分至2025年4月27日9时00分
2.获取方式:
(1)供应商自行获取磋商文件。
(2)项目咨询请在工作时间(8:00-11:30,14:3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电话:0551-82563691。
四、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开标)时间:2025年4月27日9时00分
2.磋商(开标)地点:庐江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3楼会议室(庐江县庐城镇交通路23号)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截止时间:同磋商时间
2.递交地点:庐江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3楼会议室(庐江县庐城镇交通路23号)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庐江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庐江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周主任
电 话:0551-82550402
七、其他事项说明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按采购文件约定提出询问或质疑。
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采购文件递交时间,如在规定时间内采购文件未递交至相应地点,视为未参加本次采购活动。